當?shù)貢r間4月29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宣布,將于當?shù)貢r間5月1日15時,就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前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進行宣判。
判決結果直接關聯(lián)李在明總統(tǒng)選舉資格
該案的宣判被視為將對李在明參選下屆韓國總統(tǒng)產生重要影響的事件,如果大法院宣判李在明無罪或發(fā)回二審重審,李在明參選之路將亮起綠燈;相反,如果大法院推翻二審無罪結果,直接宣判李在明有罪,根據(jù)量刑結果李在明有可能失去被選舉權,從而無法參選下屆韓國總統(tǒng)。
根據(jù)韓國法律屆主流觀點,外界分析,如果韓國大法院對二審無罪的宣判結果表示異議,多半不會采取直接定罪量刑的方式進行宣判,按照以往慣例會將案件發(fā)回二審重審。
官司纏身的李在明當選韓國共同民主黨總統(tǒng)候選人
韓國第21屆總統(tǒng)選舉定于6月3日舉行。共同民主黨27日宣布,李在明以89.77%的得票率贏得黨內初選,獲得該黨總統(tǒng)候選人提名。
李在明被指在2022年韓國總統(tǒng)選舉過程中涉嫌散布虛假信息被起訴,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24年11月15日作出一審判決,李在明獲刑1年、緩期2年執(zhí)行。李在明于一審宣判后對判罰結果表示不服提起上訴,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經審理于2025年3月26日推翻一審判斷,宣判李在明無罪。(總臺記者 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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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tǒng)尹錫悅的案子還沒審完,候選人又翻車了,韓國檢方效率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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