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張斌
4月10日,記者從南充市南部縣公安局獲悉,南部縣一群眾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立案偵查。
2022年4月5日,南充市南部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通報:南部縣唐某某(男,23歲)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確定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無癥狀感染者。
經查:2022年4月2日,唐某某從上海市經蘇州市、西安市返回南部縣,未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故意隱瞞上海居住史,違規(guī)外出購物,造成疫情傳播的嚴重危險,影響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guī)定,唐某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南部縣公安局立案偵查。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群眾主動配合防疫工作,自覺遵守防疫規(guī)定。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疫情傳播危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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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得大意
嚴懲不貸
支持特殊時期的必要懲罰。
嚴判
注意防護。
嚴查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