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魏馮
近日,四川省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五部門印發(fā)《四川省普惠托育服務機構認定及補助管理辦法(試行)》,旨在推動全省普惠托育服務高質(zhì)量發(fā)展,滿足育兒家庭需求,該辦法將于2025年8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根據(jù)《辦法》,被認定的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按全日托在托人數(shù)和在托月數(shù)給予運營補助。每人每月補助標準為200元,用于機構日常運轉(zhuǎn),且每月補助最高人數(shù)不超機構被認定的普惠托位總數(shù)。具體而言,每名嬰幼兒當月在托時間達15天及以上,按200元補助;達10天但少于15天,按100元補助;少于10天,當月不予補助。同時明確,幼兒園未設獨立托班、與學齡前幼兒混合編班且按學前教育管理的,不納入本補助范圍,幼兒園開設的托班不能同時享受普惠托育與學前教育相關財政補助。
《辦法》提到,普惠托育服務機構運營補助所需資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分擔。在統(tǒng)一執(zhí)行省級補助政策和標準的基礎上,各市(州)出臺其他形式的托育補助政策或提高補助標準,應按照民生政策備案有關要求,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后實施,所需資金自行承擔。市(州)已出臺地方性托育補助政策的,如政策內(nèi)容和補貼標準超出省級補助政策和標準的,超出部分所需資金自行承擔;如低于省級補助政策和標準的,統(tǒng)一按省級補助政策和標準執(zhí)行。
《辦法》所稱的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涵蓋依法登記注冊備案,并經(jīng)屬地縣級衛(wèi)生健康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認定的各類托育機構,包括公辦、社會辦以及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開設的托班等。這些機構需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質(zhì)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照護服務。
據(jù)悉,盡管四川在托育服務推進上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普惠程度不高、服務質(zhì)量參差不齊等狀況。在此背景下,該政策應運而生,該政策出臺將對推動當?shù)仄栈萃杏瞻l(fā)展,緩解育兒家庭壓力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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