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以熱點問題答復形式回應稱,“二套轉(zhuǎn)首套”滿足相關條件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為穩(wěn)定樓市,中國近年優(yōu)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shù)認定標準,實行“認房不認貸”。部分購房者受益于此,此前二套房貸利率變更為首套房貸利率。這一變化之下,這部分購房者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引起人們的關注,畢竟若能享受這一扣除,可最高連續(xù)20年每年享受1.2萬元稅前扣除額。
以下為部分熱點問答實錄?↓↓
Q
問題1
我之前住房貸款不是首套房貸利率,按照《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我辦理了“二套轉(zhuǎn)首套”住房貸款手續(xù)并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這種情況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嗎?
如納稅人以前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則可以享受。自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開始還款的當月起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個人所得稅APP在“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模塊填報住房貸款相關信息后享受。填報完成后,既可以將上述信息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在平時扣繳時享受,也可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
Q
問題2
我此前住房貸款不是首套房貸利率,也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目前是商業(yè)銀行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組合貸”,其中商業(yè)貸款部分已辦理了“二套轉(zhuǎn)首套”手續(xù),可以僅憑商業(yè)貸款部分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嗎?
可以。納稅人按照《關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二套轉(zhuǎn)首套”,其商業(yè)住房貸款部分已執(zhí)行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符合《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fā)〔2018〕41號)有關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規(guī)定且之前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自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開始還款的當月起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個人所得稅APP在“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模塊填報住房貸款相關信息后,既可以將上述信息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在平時扣繳時享受,也可在次年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
Q
問題3
“二套轉(zhuǎn)首套”的納稅人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資料嗎?
個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采集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時,需要提供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等資料。
如果填寫的信息內(nèi)容不完整或者納稅申報存在疑點的,稅務機關將按照規(guī)定向納稅人核實有關情況。
來源丨財聯(lián)社、上游新聞
編輯丨孫延泊
審校丨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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